华能海南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及相关专题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26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海南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及相关专题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CZ1场址,属能源局批复海南省“十四五”期间开发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之一,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中心离岸距离25km,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4km,场址南北方向宽约10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96km2,场区范围水深9m~36m。
规模:600MW
范围:根据 、海南电网现状及地区新增负荷情况,依据、行业和 、海南电网相关标准及规程规范要求,开展海上风电项目输电规划专题、接入系统专题、电能质量评估专题、无功补偿与过电压专题、安全稳定控制专题技术咨询等工作。组织相关会议评审,完成报告审查、手续办理,取得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同意项目接入系统批复文件,并提交完整归档资料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2 投标人近三年( 2019年1月 1日至今) 须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业绩。
3.2.1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