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种福村胜利渠风电项目工程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1-22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种福村胜利渠风电项目工程监理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2.2 规模: 54MW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2年9月30日开工,主体工程计划2023年6月30日并网,尾工在并网后6个月内完成。
2.4 监理服务期限: 进场服务开始时间暂定2022年9月15日,主体工程现场服务现期限从进场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尾工服务期限位主体工程完成后6个月。参与配合各项专项验收、档案整理、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不受现场服务工期限制,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如非监理人原因造成项目主体工程现场服务期超过6个月以内,则监理费用不予增加,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超过6个月,超出部分按照投标报价调整人工费用,其他费用不予调整。尾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用不增加。
2.5 工程质量标准: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争创优质工程;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6 招标范围:负责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场内交通道路工程、进场道路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升压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环保、水土保持工程等风场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工作。工程缺陷、质保责任期服务工作。配合达标投产、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来,须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3个50MW等级及以上规模风电项目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等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经历;担任过至少一项50MW等级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最近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