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环境保护部石堡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堡子河污染物削减及水质达标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11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环境保护部石堡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堡子河污染物削减及水质达标方案)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
2.2 规 模: 为办理公司华亭片各矿井及煤制甲醇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根据华亭煤矿、砚北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专家审查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编制石堡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堡子河污染物削减及水质达标方案)项目,系统调查分析石堡子河流域污染现状、水环境容量及排污许可总量,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消减方案,为入河排污口设置腾出环境容量。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环境保护部石堡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堡子河污染物削减及水质达标方案)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 石堡子河流域。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 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根据《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要求,系统调查分析石堡子河流域污染物排放现状、水环境容量及排污许可总量,分析减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经济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合理提出石堡子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消减措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公司相关矿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提供技术支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不少于1项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