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4号机组低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37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玉环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4号机组低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2.2 规 模:华能玉环 4号机组在超低排放改造时加装了WGGH系统改造,于2016年投运,烟囱采用干烟囱。由于WGGH系统能耗较高,且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腐蚀、渗漏、烟风阻力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方案为拆除烟气再热器高温段模块,保留快速升温装置和烟气再热器低温段,以降低机组的烟气侧阻力;拆除烟气再热器高温段后,烟囱入口的烟气温度从80℃降低至70℃;将原烟气冷却器系统改造为低低温省煤器系统,回收的热量用于凝结水,排挤汽轮机抽汽;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4号机组低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物资采购;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设计,60天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4号机组低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试验、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证书。
3.2.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低低温省煤器或类似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