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4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回民区、金山、金川开发区、台阁牧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建设以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为辅,多热源互补的总体建设思路,优化供热结构、热网建设,逐步淘汰燃煤供热锅炉,清洁取暖率达到80%,对“城中村、城边村”燃煤散烧进行综合治理,释放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和替代4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东西区域形成管网互联互通,达到热源统一调配的目的。
2.2 建设
2.3工程规模:本标段为预制直埋保温钢管管道安装工程,总长度约12km供热管线供回水总长度约为24km,直径DN1200-DN300
2.4 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期为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项管道管径DN1200及以上供热管网工程完工业绩,业绩中工程管网沟槽总长度不少于3公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