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核岛负挖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31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核岛负挖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南偏东23公里处,西北距威海市约68公里,距烟台市约120公里,厂址以南为废弃盐田,南面4公里处为镆铘岛,西南及西面分别与东墩、所前王家相望,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公里,东部面向黄海。厂址中心坐标的地理位置为东经122°30′,北纬36°58′。
2.2 规 模: 扩建工程与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同属石岛湾厂址。扩建工程东北侧的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1×200MW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已成功并网运行。扩建工程西南侧的国核压水堆2×CAP1400工程正处于施工建设中。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分两期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核准建设。一期工程靠近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现计划按照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开展扩建一期工程1、2号核岛基坑及近基坑部分地下管廊负挖施工。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核岛负挖监理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5 服 务 期: 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阶段: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移交监理服务,暂定服务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服务期9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现场施工需求为准,与施工合同同期。该阶段主要工作为施工准备、施工、验收等。 根据现场情况,委托人有权调整监理人员最终进出场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此阶段按人月考勤支付费用。 第二阶段:质保期监理服务,服务时间工程实体移交完成之日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主要工作为处理工作尾项、质量保修、《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办理、质保金办理。本阶段监理不需常驻现场,不计考勤,费用自理。
2.6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为扩建一期工程1、2号核岛基坑及近基坑部分地下管廊负挖施工监理,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盖章页、合同关键页以及施工资料或业主单位证明等能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3.2.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同时具有至少1项核岛基坑开挖监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可以是以下或其他任何能证明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合同扫描件,公司任命文件或开工审批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