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谷发电 1号机组脱硝项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064)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谷发电 1号机组脱硝项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项目概况: 原机组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还原剂为液氨。本次脱硝系统改造方案按照SCR入口NOx浓度550mg/m3,出口NOx浓度不高于50mg/m3进行设计,主要方案为:原两层催化剂全部再生及施工,工厂再生过程中,对不具备再生条件的单元体进行废弃处理,并以同等规格的再生催化剂进行替换,再生催化剂活性按新催化剂的90%计。增加备用层催化剂,新增催化剂配套增加6台蒸汽吹灰器及8台声波吹灰器;配置对应的DCS系统及电缆。对原有流场进行改造,增加导流板和混合器,烟气在混合器的作用下发生强烈的旋转混合,分区内的NOx,NH3及粉尘等可基本混合均匀;更换原SCR出口CEMS的分析仪表,取样装置采用2点取样方式。利旧原SCR入口分析仪表,对该表计进行返厂维修,并对取样管线进行更换。更换2台氨逃逸表。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谷发电 1号机组脱硝项目改造工程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 招标范围: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甘谷电厂1号机组脱硝SCR装置改造相关的全部设计、编制施工技术规范书、设备制造、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施工安装的现场技术指导和验收签证、调试、试运行、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扫描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5年具有至少1份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近5年具有至少2份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