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岗滑坡体上游抢险救援通道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17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1. 招标条件
本争岗滑坡体上游抢险救援通道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争岗滑坡体上游抢险救援通道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德钦县境内澜沧江支流五一河沟口左岸台地。工程区左岸有G214国道通过,距德钦县城公路里程46km、距佛山乡18km、距大理市528km、距昆明市842km。
本标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争岗滑坡体治理及其附属工程、争岗滑坡体上游应急抢险救援通道工程等。
本标服务项目混凝土量约251.4×104m³,其中,喷混凝土量36.59×104m³,浇筑混凝土量212.52×104m³。共需骨料约585×104t,需要毛料量约294.14×104m3(自然方)。
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规模500t/h,成品生产能力440t/h。料源为工程开挖利用料(玄武岩为主),开挖利用料堆存于五一河存料场。五一河存料场容积约182.92万m3,累计供应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约294.14×104m3。
2.2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争岗滑坡体上游抢险救援通道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工程施工及运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提供的系统基本设计方案进行投标设计、中标以后的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提供的砂石加工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工艺流程、工艺布置为基本设计方案,投标人应在此方案基础上进行细化设计,不应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系统基本设计方案。
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的建设及运行;
R5公路五一河左岸段施工建设及维护;
五一河存渣场至系统的毛料运输道路设计、施工及维护;
砂石加工系统办公及生活营地建设;
砂石加工系统的拆除、清理及场地恢复。
2.3工期要求
系统建设工期从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系统计划投产时间为2023年6月1日;系统运行时间从2023年6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4招标项目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争岗滑坡体上游抢险救援通道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 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承建和运行过1项及以上毛料处理能力500t/h及以上的人工砂石加工系统,包括已完工或在建、在运行项目。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50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系统项目经理或至少担任过2项50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系统项目副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50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系统建设及生产运行管理的项目总工程师或至少担任过2项50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系统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安全副经理: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或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或持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1项及以上安全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副经理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职务等证明材料。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安全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2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