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粤海银瓶创新区内的一期厂址的扩建端。二期工程拟建设2×470MW级(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调峰发电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电力配套设施。二期工程机组投产时间:计划第一套机组于2024年04月投产,第二套机组于2024年06月投产。机组发电年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本项目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期工程包含两套9F级扩建机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不含厂前区、厂外天然气、氨站、氢站、除盐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需配置人员数量:安装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造价咨询服务期内人月数暂定为80人•月。
项目规模:2×470MW级(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调峰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概算的建议、编制招标分标概算或限价、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
招标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本标段。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项目进度要求:拟定于2022年04月29日开始场地平整,2022年10月正式开工,计划二期工程第一套机组于2024年04月投产,第二套机组于2024年06月投产。
6.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本项目为预招标。本项目合同在甲方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2个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两个造价咨询合同业绩分别只包含①全过程结算审核咨询、②编制执行概算或管理概算或编制主体施工标分标概算或限价,上述两者之一者,则累加算1个工程业绩。
3.2.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且至少有2项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及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年06月01日后的社保证明资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9时至2022年5月30日17时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