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州市
2.2 规模:3台240 t/h CFB锅炉
2.3 建设工期:1年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预估15000吨,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应用的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供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的采购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石灰石粉质量检验报告。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应具有年产或年供应2万吨以上石灰石粉的能力(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具有石灰石粉的运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运输工具的相关行驶证或委托协议。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详情请联系13681557910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