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 高温气冷堆乏燃料贮存系统
设备维修技术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5-2-012-01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本高温气冷堆燃乏燃料贮存系统设备维修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高温气冷堆乏燃料贮存系统大部分设备在国内核电站属首次使用,且这些设备均处于强放射性环境,没有成熟的维修经验可借鉴,因此设计制造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器具及模拟体,研发放射性气溶胶隔离装置和石墨粉尘收集及处理装置,对于提升维修技能及故障诊断能力极为重要。拟开展如下工作:
1.建立乏燃料贮存系统的三维仿真模型;
2.维修专用工器具及乏燃料相关设备模拟体的详细结构设计;
3.维修专用工器具及乏燃料相关设备模拟体的材料采购与加工制造;
4.对放射性气溶胶和石墨粉尘收集及处理装置进行详细设计及加工制造。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第一节合同附件1《乏燃料贮存系统设备维修技术研究项目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
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
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核电项目维修工器具的设计或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6日9:00起至 2022年5月1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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