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中础项目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范围:中础项目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预算:15万元。
2.4 项目期限: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365天,具体工期以实际情况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良好信誉及业绩,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出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业主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
3.2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被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检查无违规违法问题的;
3.3具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5在“信用”网站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此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具备垃圾清运相关资质和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含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运输许可证》,《生活垃圾备案许可证》,《生活垃圾消纳处理协议》,《垃圾分类员工证明》,其他生活垃圾专用运输车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