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智慧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13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 智慧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华电集团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13501
集团公司智慧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集团公司智慧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1000
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集团公司智慧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有3项国有企业总部或直属单位(至少1项案例为国企总部)税务管理信息化项目(至少包含税务发票管理)实施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