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 相关项目-华电宁夏灵武一期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站区EPC总承包、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招标编号:CHDTDZ029/17-ZB-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 相关项目华电宁夏灵武一期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站区EPC总承包、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已由华电集团公司宁夏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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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储能站区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应具有
11.投标人从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承揽过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项目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3个;或至少承揽过国内、外单体储能项目容量在50MW/100MWh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1个,包括正在实施的项目。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项目经理资格:一级
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亏损的投标人。
14.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从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承揽过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项目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3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类或机电类),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2项50MW及以上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亏损的投标人。
14.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