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建-2025051001-海洋工程公司宁波某项目称重计量系统招标采购称重计量系统\10000t 6000×2500 ±1%(招标编号:NZZ250422-2347-075907)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称重计量系统\10000t 6000×2500 ±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胜建-2025051001-海洋工程公司宁波某项目称重计量系统招标采购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称重计量系统\10000t 6000×2500 ±1%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人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货物交货后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1)货物签收单,即收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明细(规格、数量)、收货日期、项目部收货人的签字、工程项目名称等;(2)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本合同甲方货物验收证明确认人为:郑宾卿;(3)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出具的随机资料到货证明文件。甲方在收到并认可上述单据后30日内,履行完成结算手续,确定结算金额,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开具合同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自结算完成之日起9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60%,其余30%货款12个月内完成支付。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10%,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周期内开具发票的,付款基准日按照超期天数相应顺延。付款币种:人民币。支付途径:银行转帐/承兑汇票。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授权的针对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唯一代理授权。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称重重量在1000吨以上的,此类设备3套及以上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提供买卖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