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能源西藏改则县50MW陆上风电项目一期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项目(招标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