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云南) 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仰天窝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云南) 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仰天窝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504170002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云南)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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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云南) 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仰天窝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融通地产(云南) 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仰天窝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1 | 个 |
项目服务期为: 1.控制性规划调整编制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控规调整方案编制为15日历天,控规调整方案上报审批及调整为45日历天。 2.工程设计总周期为45日历天,其中:规划方案编制为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30日历天 。
服务地点位于: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标准、规范或者要求 。
其他:
1.项目概况:项目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顺海路120号,项目占地约60921.91㎡(约91.47亩),南侧为新添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东侧为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山林地。项目拟开发业态为体育运动公园,包含功能为运动场地、商业及配套附属设施,拟规划建筑面积约73200㎡(容积率1.2),其中拟新建建筑面积约12000㎡(拟建业态为体育运动场馆及其附属设施),建安工程费暂估2000万元。
2.采购内容及工作范围:控制性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包含单元规划和地块规划两个层次)及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控制性规划调整方案:调规业态以政府要求独立规划单元面积为准;调规内容以建设方要求为准。
(2)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如需:包含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设计技术服务。
3.最高限价:(1)控制性规划调整费用100617元、(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费用146000元(3)施工图设计费用: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总额的2.77%,建安工程暂估2000万元,暂定553383元。服务费用已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文件、附表及附件等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规划设计报酬、现状图纸重绘、现场踏勘费用、成果制作费用、方案汇报费用、后续服务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通信信息费用、用于规划设计项目的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3.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融通房地产集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其他补充: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期间任意时间的“信用”网站 截图并显示截取时间(网页版北京时间),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9供应商应其他资格要求:
3.9.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9.2拟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