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垫片框架协议缠绕垫片(招标编号:NWZ250430-5307-07453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缠绕垫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垫片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2 | 标准基本型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3 | 非标内外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4 | 非标带内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5 | 非标带外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6 | 非标基本型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7 | 标准内外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8 | 标准带内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9 | 标准带外环缠绕垫片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具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须提供证书及报告;
3.1.2 财务要求。
(1)近3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1%,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
3.1.3 业绩要求。
(1)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石油石化、能源电力或同类工况装置具有对应包段的供货业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包段每年1份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或不清晰则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具备适用于招标物资的生产设备:须具备剪切机、缠绕机、电焊机、车床;以上须提供开标前20日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照片需要带时间和经纬度),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发票或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须对设备做简要说明)。 (2)投标人须书面同意接受回购条款,当项目竣工后,双方应就已到货但未使用的产品进行清点,符合回购条件的产品,由供应商按约定进行回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以不高于最高执行价执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执行垫片的调价机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至少派出一人常驻石家庄绿色转型发展项目进行现场服务,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承诺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