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环境工程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0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山河环境工程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判决书等)。 5、信誉要求: 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若为联合体报价,各参与方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6、人员要求:主办律师应在近三年内承办不少于两件工程建设领域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竣工结算等),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判决书等)。
3、其他要求:
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后审。 3)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3家公司通过资格后审。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5)对于属于以下特殊情形供应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实力与履约能力进行进一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①供应商注册资金小于2万元; ②供应商注册不满一年; ③供应商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6)ECP可参与报价供应商范围:所有注册供应商且在集团外部律师库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