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678)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包头)清洁能源 测风塔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1)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建设风光电100万千瓦,其中风电70万千瓦、光伏30万千瓦,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15%,4h)。风光电发电量20%上网,80%自用。本项目首期建设60套2000Nm'/h碱液电解槽,年产绿氢5万吨。 (2)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规划建设3.7万Nm3/h的制氢站,占地面积约200亩,年产量约1.81万吨,建设47万千瓦新能源,其中风电35万千瓦,光伏12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2.81亿千瓦时,制氢年用电量10.15亿千瓦时,配置18.5万标方储氢设备(制氢能力的5小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测风塔安装及开始测风数据采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测风塔采购及安装(CHDTDZ046/16-QT-67801):为全面掌握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风电场区域内的风能资源分布、垂直风切变情况,拟在风电场址内各设立6座测风塔,每个测风塔高度为160米,并进行为期一年的风资源数据采集工作(包括不限于征地等相关费用并考虑二次搬运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测风塔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不低于140米高度的测风塔安装及数据采集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往来发票、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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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