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13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新疆发电五彩湾公司输(卸)煤系统除尘及皮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C4、C5输煤皮带尾部导料槽扬尘治理设备: C4与C5输煤皮带尾部导料槽出口增加4套; 一期煤仓间扬尘治理设备:一期犁煤器处增加10套扁布袋除尘器系统,共14套; 防堵塞双流体微雾抑尘工艺系统装置:共计新增3套防堵塞双流体微雾抑尘工艺系统装置,共计16个就地微雾降尘控制点,覆盖2号(无尾部)、3号、4号、5号输煤皮带(无头部)头部、尾部、转向、驱动装置、张紧装置区域微雾抑尘; 3号输煤皮带纠偏设备:将3号A/B侧输煤皮带尾部配套新增边缘计算及智能控制单元1套(A/B侧共用)、AI高清防爆网路摄像头6套、胶带跑偏检测和保护装置6套、电动上纠偏装置6套、电动下纠偏装置6套等配套设施,拟定于改向滚筒上方、导料槽出口前段3米左右、张紧装置位置以及输煤皮带头部进入头部漏斗的前段2米左右位置安装智能监测和纠偏装置,采用视觉跑偏智能识别AI终端,图像识别技术对输煤皮带跑偏进行实时诊断、报警和紧急停机。 输煤皮带头部二道清扫器设备:2号、3号、4号输煤皮带头部二道清扫器为清扫性能优异的分体式清扫器,新增更换分体式清扫器共计6台(2对1.8m、1对1.6m)。 皮带在线检测设备:皮带撕裂监测装置、温振在线监测装置、定点摄像头各10套(考虑覆盖1-5号皮带输送机,总长约2250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到货,20天达到验收标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除(抑)尘装置- 华电数智五彩湾输卸煤系统除尘及皮带检测设备采购(CHDTDZ084/16-QT-313501):针对华电新疆发电五彩湾公司C4、C5及一期煤仓间增加扬尘治理设备;对2号(无尾部)、3号、4号、5号输煤皮带(无头部)头部、尾部、转向、驱动装置、张紧装置区域增加微雾抑尘;3号输煤皮带机增加智能纠偏系统;2号、3号、4号输煤皮带头部新增分体式清扫器;输煤栈桥2、5号胶带机定点智能检测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抑)尘装置- 华电数智五彩湾输卸煤系统除尘及皮带检测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干雾抑尘系统、清扫器设备生产厂家。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设备(同时含有干雾抑尘系统、清扫器)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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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