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19-QT-070)
一、 招标条件
浙江公司相关项目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信息化数字化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开工(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2025年9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系统验收(以监理人签发验收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基建服务期计划为自第一阶段系统验收合格通过至2028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计划为2028年9月30日至2030年9月30日,共计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信息化数字化(CHDTDZ005/19-QT-0702):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信息化数字化工作,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工地建设、数字化移交建设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信息化数字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以下项目的业绩(两项须同时满足但不限于同一项目): (1)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基建工程信息化数字化的项目管理业绩(含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等2个方面及以上); (2)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基建工程信息化数字化的智慧工地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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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