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33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木垒区域 245 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4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36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木垒区域 245 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CHDTDZ058/19-QT-33601):对木垒凯升 80 万千瓦风电、木垒凯升 25 万千瓦光伏、二氧化碳60 万千瓦风电、二氧化碳 40 万千瓦光伏、华电木垒 40 万千瓦风电 5 个新建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项目投产后的场站生产设备管理及设备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未投产前,按照 新建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项目投产后,在片区、场站安排下 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生产设备(不限于升压站设备、输电设备、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箱变等发电设备的定期维护、消缺工作)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消缺工作。在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场站文明卫生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木垒区域 245 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新能源电力行业生产维护业务承包1项合同业绩(2)新能源电力行业劳务人员承包业绩1项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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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