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CL-09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2024年华电青岛环保技术 蜂窝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非电脱硝催化剂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青岛环保技术 为生产型企业,成品为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为了保证交货时效性,部分常规项目订单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协作加工,本招标项目需要寻找第三方公司进行协作加工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CL-09501 非电脱硝催化剂 非电脱硝催化剂,见招标文件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非电脱硝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及分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的业绩条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3台及以上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新装或加装)的设计、制造、供货业绩,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8.投标厂家应具有成熟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0立方米。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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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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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