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0/17-CL-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渠东发电 1号机组中层脱硝催化剂更换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x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10天,暂定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90/17-CL-00401 华电渠东发电 1号机组中层脱硝催化剂更换 更换1号炉脱硝中层催化剂,体积约244.2立方米,包含货物及施工。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渠东发电 1号机组中层脱硝催化剂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依法合规处置废弃催化剂能力,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中核准经营的范围中应包含“收集、储存、处置(利用)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危险物类别为 HW50:772-007-50”;2)具有签署合作合同(协议)且在有效期的合作单位,该合作单位应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中核准经营的范围中应包含“收集、储存、处置(利用)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危险物类别:HW50:772-007-50”,(以合同或协议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备3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厂板式催化剂供货或包含供货的更换改造并投入运行(以项目竣工报告为准)的业绩不少于10台(套)(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