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1-SG-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阜康发电 1、2号机组环保排放提效改造项目引风机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8月15日-2024 年10月1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1/21-SG-00101 1、2号机组环保排放提效改造项目引风机改造 对4台引风机升级改造,选用高压叶型的离心风机,引风机局部改造,风机转速不变,引风机电机及液力耦合器利旧,液力耦合器油泵局部改造,每套耦合器增加外置油泵2台,1用1备,引风机改造后,对除尘器进出口、引风机出口烟道进行加固加强处理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机组环保排放提效改造项目引风机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供货业绩; (2)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安装业绩; (3)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改造业绩; (4)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EPC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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