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39)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上海 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上海 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包括上海崇明绿华渔光互补4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创智园太阳能1.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华电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2.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华电金山荣美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2个已投运项目(已投运项目直流侧总容量约78MWp)及后续所有新建、收购的新能源项目(户用光伏除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服务期,为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46/16-QT-23901 2024-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 负责新能源项目(含后续新建及收购项目,户用光伏除外)所属全部发电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含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以电网、合作方产权(租赁协议)划定界限)的运行、维护、巡检、故障处理、消缺、值守等工作。 2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8.业绩要求:从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份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合同业绩(容量以单项合同为准,单项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年,附合同封面、项目实施内容、签字页等关键页影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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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