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8/22-QT-0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 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 全厂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2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服务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18/22-QT-02901 全厂保洁及绿化维护服务 负责红雁池 生产现场主厂房#1-#4 锅炉、汽机主辅设备、脱硫、除灰系统、化学外围、热网首站、燃料输煤系统等设备、地面及高空管道进行清扫和保洁工作,厂前区各楼宇保洁及生产现场、厂前区、前大门外道路、变电站厂坪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冬天对厂区道路及厂坪积雪进行清扫(煤道路除外);对红雁池 区域原有的灌木、乔木、绿化草坪、宿根花卉的维护保养(约115000平方米);厂大门外两侧停车场已绿化面积、热网首站院内及大门前两侧的灌木、乔木及绿化草坪的维护保养和绿化管网、绿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5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保洁及绿化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物业服务业绩; (2)保洁服务业绩。 (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工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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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