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B-17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兴仁市屋顶分布式光伏 EPC总承包工程逆变器(120MWp)供货(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本工程总体规模为120MWp,由多个并网点并网发电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60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B-1702 逆变器(120MWp) 逆变器(120MWp) 1000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上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若系统未自动免收,需待标书发售截止后联系项目经理手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将原路退还。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逆变器(120MWp)】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所供产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至少累计具有100MW的20KW及以上逆变器合同业绩(不限于代理商自有业绩或所代理产品制造商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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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