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17-CL-005)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工程项目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1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更新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330MW火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工期约20天。具体时间以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1号机组C修时间为准。乙方保证在自通知后30天内(1号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30日,最终以实际检修时间为准)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最迟于检修前10天到货,满足甲方工作进度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01/17-CL-00501 1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物资采购 采购滤袋9472条,袋笼利旧 2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物资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所有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为专业滤袋生产企业。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除尘器滤袋供货业绩,且供货滤袋材质要求为50%PPS+50%PTFE滤料混纺+PTFE基布,30%PPS超细纤维面层,采用的滤袋材料应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报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的需提供2020-2022年审计报告。)亏损的投标人投标;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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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