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8/22-QT-0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 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餐饮服务项目(3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200MW 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18/22-QT-02601 | 餐饮服务 | 负责红雁池 汉餐食堂、民餐食堂、招待所餐厅餐饮服务以及负责招待所客房日常运营、环境治理、人员管理等工作 | 500元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餐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及以上在党政机关或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餐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工期、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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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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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