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22-QT-02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 项目烟气脱硫委托维护、烟气脱硫委托运行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2/22-QT-02301 烟气脱硫委托维护 承担招标方 2×350MW 机组脱硫全部所属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消缺、C 级检修、临修、公用系统检修、事故抢修、设备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及配合做好 A、B 级检修等各项工作。拟定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00 CHDTDZ022/22-QT-02302 烟气脱硫委托运行 克拉玛依发电公司所属脱硫岛区域(含脱硫岛区域外 1m 内)所有设备的运行(三年),负责脱硫专业各系统等的正常运行操作检查;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后的验收;定期进行设备切换、试验工作;石灰石的接卸监督工作;管辖区内其他公用系统的投退工作;负责脱硫系统配套的加药系统;负责 CEMS 设备日常巡检工作。项目日常人员总数为1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运行主管1人,主值班员5人,副值班员5人,巡检员5人。拟定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气脱硫委托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脱硫系统维护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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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