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89)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理县2#地块大马场195MW光伏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地块大马场195MW光伏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213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4 月 1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10月 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配合业主开展前期专题报批项目核准工作,配合办理建设用地、林草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办理;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接地工程),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8901 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配合业主开展前期专题报批项目核准工作,办理建设用地、草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办理及林地草地补偿费用缴纳;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接地工程,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9.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其中至少一个3500m以上高海拔投运业绩)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网输电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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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