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87)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英山杨柳湾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青苗补偿及恢复种植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英山县杨 柳镇东侧,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按照容配比1.3配置,直流侧光伏组件装 机容量为130.16MWp。项目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从项目自建的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毕升变110kV间隔。 用地性质大部分为茶园,建设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QT-08701 | 杨柳湾光伏项目青苗补偿 | 茶园青苗补偿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杨柳湾光伏项目青苗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承包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承包商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6.承包商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单位。承包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承包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8.承包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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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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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