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9/17-QT-015)
一、 招标条件
2024年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电厂装机容量 2台*200MW机组+2台*600MW机组燃料输煤系统运行辅助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满365天),提供燃料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服务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9/17-QT-01501 2024年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 华电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台200MW机组、2台600MW机组燃料输煤系统运行辅助服务,投标方负责在业主方当班调度和班长的指挥下,完成输煤系统各输煤段委托运行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燃料系统生产铁路运行辅助服务;2、燃料系统生产段内运行辅助服务;3、燃料系统生产设备操作运行辅助服务。 配置人数不少于141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暂定8个月采用五班三倒(3月-10月)方式,4个月采用四班三倒(11月-2月)方式。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燃料系统(或附属系统)运行(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承包范围、时间等内容。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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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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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