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19-QT-03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南宁新能源 2024-2025年生产运行和维护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工期24个月,首期签订1年(12个月)期限的合同,1年期满经过评审合格,再续签1年期合同,首期期限暂定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19-QT-03901 | 华电南宁新能源 2024-2025年生产运行和维护外委服务 | 生产运行和维护外委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南宁新能源 2024-2025年生产运行和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专项叁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2项燃气发电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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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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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