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82)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新能(淮安金湖)新能源 泰州地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风险提示:本项目为户用光伏EPC施工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存在最终实施容量小于招标容量的风险。若项目最终实施容量小于招标容量,投标人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交流侧容量54.84MW,直流侧容量60.04624MWp,本次招标容量60.04624MWp。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无法通过投资决策等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最终实施容量的准确性,对项目实际实施容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 2024年4月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8201 江苏华电泰州户用一期54.8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采购外,屋顶资源筛选、确户、所有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四控文件编制(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并网、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泰州户用一期54.8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EPC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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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