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贵州华电播州区枫乐98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10kv送出线路(施工采购)工程
1.2采购人: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播州区枫乐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枫乐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乐山镇境内。播州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累计年平均气温14.9℃、无霜期291天、降雨量1035.7毫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播州区枫乐风电场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的枫香镇、乐山镇境内。风电场场址为不规则多边形,山体均大体呈东西走向。枫乐风电场中心距离播州区直线距离约27km,对外交通条件较好。本风场规划装机容量为98MW,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5560kW和3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对应一台变电单元的单元接线方式,共选用18台箱式变电站。集电线路拟选择采用架空线路+电缆直埋方式进行敷设。根据风电机组和变电站的分布位置走向,从技术经济性考虑,将18台风机分为4组。本工程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连接风电场内18台风机,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电缆直埋方式,集电线路全长约28.6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4.1km,双回架空线路1.1公里,单回电缆线路长度为13.4km。本工程与九阴山风电场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1×150MVA,110kV采用线变组接线,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下坝变的110kV母线侧,新建线路长约25km,导线截面为2*240mm2,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母线上设6回35kV集电线路进线。无功补偿按每段35kV母线配置一套容量为±45000k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实现-45~+45Mvar连续调节。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送出线路工程,起点为枫乐风电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构架,终点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下坝变电站,路径长度约24.5km,,共计92基塔(具体实施以施工图纸为准,包含下塔电缆进站地埋电缆的材料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塔基等土建及组塔架线等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政策性处理工作(含青苗赔偿、林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迁移以及占地补偿、一切穿越、跨越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征地工作以及项目调试、验收手续办理工作等一揽子工程。组织质量监检、技术性方案审查、验收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费。
(1)110kv送出线路的本体、通信施工及相关采购、试验及验收等;线路长度约24.5km。
(2)线路本体导地线、光缆、铁塔及其他材料采购,及线路本体土建与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施工等。
(3)前期报建所有手续办理和涉及的所有专题手续的办理及相应费用交纳,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含升压站、集电线路以及送出线路的电磁辐射影响评估报告)、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报建、土地用地预审、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剥离方案、社会稳定评估、地质灾害评估、项目核准备案以及各类跨越和穿越及各项专题手续,并满足全部核准手续,开工建设需要的所有专题等合规性政策性手续等。
(4)承包人配合办理项目风电场区、110kV升压站、对侧站等工程涉及的所有电网手续办理,负责110kv送出线路工程涉及的所有电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注册备案、验收申请、质量监督协议签订、上网电价核定、电力生产许可、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计量协议、供电合同、涉网试验及验收等。
(5)征地: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有征地协调工作,包含所有施工临时用地、地表附着物(青苗赔偿、林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迁移以及占地补偿)赔偿;包含汇川区、红花岗区永久征地补偿。
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手续办理工作。征地费用、协调费用及征地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临时征地:承包人为满足施工需要,负责施工范围内拌合站(若建设)、营地、堆料场、弃渣场等临建设施及施工便道的征地工作,征地费用包含在合同中。施工临时征地工作、相关费用(含土地临时使用费、地上附着物(含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含经济林)、坟墓拆迁费、其他附属设施赔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中。
2)永久征地:承包人负责汇川区、红花岗区永久征地实施工作,因永久征地引起的征地、协调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中。
(6)承包人负责110kv送出线路所有的用地手续办理、协调及赔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中。
(7)承包人应按照获批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等进行环水保施工,并保证在实施后能顺利通过并完成水保、环保部门、电网部门的验收、备案工作。
(8)施工爆破、线路交叉跨越、停电申请等各项的施工和手续办理均包含在工作范围中,并不以实际情况的变化增加费用和影响工期。
(9)交通运距、小运、地质情况(土石比例)、地形情况、房屋拆迁量内容,承包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测算该项内容并承担风险,费用含在合同中,并不再因实际变化增加费用和影响工期。
(10)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材料、设备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加倍扣除相应款项。民工工资台账作为进度款申请的必要条件。
(11)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如水保、环评、消防、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等)、质量监督检查、等保测评备案、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通过招标人验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安全生产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12)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
(13)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14)涉及到本线路所需的南网改造工程。
(15)涉及到本线路所需的全过程并网手续办理。
为完成本采购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2.2计划工期:响应人必须保证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标采购范围的全部施工工作。采购人及响应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并调整具体工期。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内。
2.4质量要求:达到、行业以及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5工期要求:
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线路所有征地工作;
2023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线路所有塔基基础的开挖工作;
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塔基基础浇筑工作;
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所有组塔架线工作;
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带电前的所有安装、调试、验收及送电准备工作,满足并网要求。
2.6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7 其他补充:
(1)响应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按采购人、监理人、业主单位的要求,自行上报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用。
(2)响应人负责承担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用。
(3)响应人负责承担临时设施、生产临建搭设、搭建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并由响应人自行解决搭设场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的接线、接管工作等)。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住宿、整体布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施工。
(4)响应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工作、负责配合所有设备的单体测试、调试及联动并网调试等工作。
(5)响应人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道路、临时道路、施工便道。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响应人自行踏勘并投标。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响应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1.3业绩要求:完成 3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与贵阳院没有法律纠纷。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二级 及以上职称,并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8日17:00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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