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6/18-ZB-0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 河北 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 脱硫系统强化提效与运行优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华电集团 河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00MW燃煤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6月15日-2023年10月31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 脱硫系统强化提效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脱硫系统强化提效系统的整体设计,要求在满足现有风机风压工况下,改造后脱硫入口SO2浓度5000mg/m保持设计值不变,燃煤硫份≤2.0,脱硫出口设计浓度降低至15 mg/m,脱硫效率由99.00%提高至99.70%,同时节省循环泵运行电耗;一级塔多相流强化旋切扰流装置整体安装(含喷淋冲洗系统);烟气流场优化;二级吸收塔内部加装大平面持液驻留装置;以及合同要求项目所需的设备主体、设备配套设施、备品备件、施工材料的供货等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6/18-ZB-01601 | EPC总承包 | 主要包括脱硫系统强化提效系统的整体设计,以及合同要求项目所需的设备主体、设备配套设施、备品备件、施工材料的供货等工作。(具体见技术协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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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机组的脱硫塔内改造业绩(业绩应包含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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