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5/18-QT-05)
一、 招标条件
华安水电厂相关项目华电(华安)供电 生产业务委托运营管理已由华电集团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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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 项目规模: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5/18-QT-0501 | 华电(华安)供电 生产业务委托运营管理 | 生产业务委托运营服务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华安)供电 生产业务委托运营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7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1 项供电企业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财务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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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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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